针对一些纳税企业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近期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合作,依法查处了一批企业。案件调查中发现,大学生成身份信息被冒用的“重点人群”。由于大学生群体尚未真正就业,因此对自身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关注度较低,因而成为违法企业的下手对象。
据税务部门介绍,随着个人所得税APP的应用,一些自然人纳税人在通过手机申报纳税时从APP查询纳税信息时发现,自己明明没有在某公司任职,却有该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怀疑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对此,为维护正常经济税收秩序,保护自然人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这类事件进行了调查,查出了一批违法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达到偷税目的的企业。
以北京税务稽查部门近日查处的涉嫌冒用大学生身份信息的案件为例,北京某设计咨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同学为某高校教师,双方于2017年签订了一份“校企合作协议”,约定选派该校大学生到该公司实习,该名教师向公司提供学生的姓名和身份信息,但事实上学生并未真正参与实习工作。为增加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1月间利用掌握的学生信息虚假申报292条,虚列人员成本45.26万元,偷税11.25万元,另外发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少缴税款26.47万元,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对涉该企业进行处罚。
河北省税务部门也查处了河北三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冒用15名在校大学生和其他5名社会人员身份信息案,查补税款12.35万元。目前,涉及泄露学生个人身份信息的蔡某已被所在学校和公安机关处理,税务机关也将依法依规对涉案企业作出进一步处罚。
深圳市某资产管理公司于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通过黑中介购买了一批西安某大学在校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并将其列入公司员工名单,实际上既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也未实际发放工资,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冒用129条个人身份信息,已造成偷税12.73万元。目前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中。
也有一些企业冒用个人信息虚开发票。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查办了一起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涉及779名大学生个人信息被盗用。经查实,该案涉及虚假申报记录6.2万多条,虚假申报个人收入共计1962万元,逃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92万元。同时发现存在对外虚开劳务发票违法行为,涉嫌虚开金额3.6亿元,涉及浙江、上海等7个省市的企业188户。目前,在税务机关移送后,公安机关已将涉案人抓捕归案。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涉案企业存在共性特点。比如,涉案企业主营业务多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这类业务可用于抵扣的成本相对较少,企业经营者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虚增成本把企业从盈利“扭转”为亏损,最终达到偷税目的。另外,伪造的员工工资均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下,既能虚增工资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也未达到起征点,只需申报而无需代扣代缴,不会增加实际成本。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指出,税务部门下一步还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加强线索收集分析,强化综合治理,加大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实施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大学生身份信息保护和规范管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同时,广大自然人纳税人也要注意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及时关注个人的申报情况,如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税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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