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涉黑犯罪团伙非法积累巨额财富 首犯获无期徒刑并被没收财产
中新网太原5月30日电 (刘小红)记者30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依法对被告人柴斌、徐鹏等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重婚罪、窝藏罪共8项罪名,该团伙非法积累巨额财富。据悉,首犯柴斌一审获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大同中院审理查明,1995年,被告人柴斌购买当时大同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建综合楼部分楼层,后在此成立青山大酒店,违法、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加盖酒店用房、侵占公用面积。该酒店排放的油烟及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及办公人员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并由此在社会上逐渐有了恶名。
2005年,被告人柴斌通过违法占地,违规建设并成立大同市九洲国际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又通过欺诈、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时,柴斌以该饭店为依托先后拉拢被告人郜文、常江等人为其效力。
2009年,被告人柴斌成立九洲国际大饭店安保部,安排被告人常江招募被告人伊文凯等人组建“拆迁队伍”,采取滋扰、恐吓、威胁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拆迁该饭店南侧新旺村多户居民住房,获取巨大经济利益,同时扩大了其社会影响力,以被告人柴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