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17日,在北京房山区京港澳高速上,男子何某因不满张女士驾车并线未打转向灯,便故意加速超车,强行并线,恶意别车,导致张女士的车辆翻滚撞向隔离护栏 ,并剐蹭到第三辆车,事故导致张女士及车内其女儿受伤,三车受损。事故视频在网上一度引发热议。
记者今天从房山法院了解到,被告人何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何某上诉后被裁定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被害人:
记不清我并线时是否开了转向灯
法院审理查明,驾驶棕色大众夏朗牌汽车的何某,因不满张女士驾驶的银灰色大众宝来牌汽车未打转向灯并线,为发泄不满情绪,故意阻碍张女士车辆正常行驶,致使两车碰撞,导致张女士的车失控,剐蹭到另一辆行驶的欧拉牌汽车后,张女士的车翻滚撞向中心隔离护栏,何某驾车驶离。
事故导致张女士及其女儿受轻微伤,三车损坏。
对于当时并线时是否开了转向灯,张女士称“记不清了”。 “我行驶至长阳高速进口附近时,从中间车道往最内侧车道并线,并线后前面车慢,我又向中间车道并线。”
此时,张女士看到一辆棕色SUV在其后面开得特别快,“他从最外侧车道猛地向中间车道别我,我立刻向左打方向刹车,还是被撞出去了。”
张女士的女儿说,“车子被撞得和报废的一样,幸亏我俩都系了安全带,身上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
被告人:
想让她知道被别的滋味
何某怎么供述的呢?“当时我在中间车道行驶,我的右前方一辆银灰色小轿车没有打转向灯并线到我车前,距离我很近,我就并线到了最里侧车道,我在最里侧车道正准备超车时,那辆车又没有打转向灯,又并线到了我的车前。”
何某称,他当时按了一下喇叭,但对方没有反应,还压着自己的车开,没有给自己让路或提速离开,“当时我特别生气,就想着超车别她一下,也让她知道被别的滋味,我好出出气。 当时我听到了很大声音,但我不知道对方翻车了。后来交通队联系我,我才知道对方被我别侧翻了。”
事后,何某家属赔偿张女士及女儿38万元,赔偿被剐蹭的欧拉牌车主9000元,三名被害人表示谅解何某。
庭审中,何某的辩护律师认为,何某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房山法院认为,何某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明知在高速公路上恶意别车的严重后果,但其仍然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不具备超车并线的情况下,故意强行并线,恶意别车,并造成二人受伤,三车受损的后果。
何某行为危害到的不仅是某一特定对象的安全,而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其危害程度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对公共安全的危害程度相当,何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之后,何某上诉至北京二中院,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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