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楼加装电梯今后将不再实行“一票否决制”。今日(5月20日)发布的《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首次明确,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即可实施。
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但由于老楼加装电梯的受益群体多是中高层住户,这也使得在协商是否增设电梯时,高低楼层住户间的矛盾时有发生。居民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经常一个单元因为一两户住户不同意,便导致加装电梯无法实施。这也成为北京老楼加装电梯过程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今日发布的《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明确,满足三项条件的,即可开展加装电梯工作。
这三项条件包括:有意愿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具有占有和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并能够出示相关证据;拟加装电梯的住宅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节能等规范、标准要求。同时,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
此外,手册也提出,加装电梯工程应当明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资金筹集、项目报建、组织实施等工作。相关业主可委托房改售房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社会投资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截至去年12月底,北京老楼加装电梯新开工693部,完成555部。2020年,为老楼加装电梯连续三年列为北京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要求全年开工400部以上、完成200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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