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法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头盔 月牙泉在哪里

原标题:江苏立法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头盔

  新华社南京5月16日电(记者郑生竹、朱国亮)1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并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