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截至5月14日24时,辽宁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9例,治愈出院144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3例。
3例确诊患者确诊时间:
•5月10日,沈阳市在连续89天无本土新增确诊病例和新增疑似病例的情况下,确诊1例新冠肺炎外省输入性关联病例。
•5月13日,沈阳市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目前,在院治疗确诊病例3例,后2例病例为第1例病例的关联病例。3例病例的在管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员核酸检测全部为阴性。3例病例经过积极治疗,均症状减轻,状态良好,病情平稳。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郝某某,目前生命指征:
T:37.2℃
血压:115/65mmHg
P:82 次/分
R:18 次/分
SPO2: 99%
精神状态较好。无呼吸困难,无咳嗽咳痰,无其他不适。给予抗病毒,雾化吸入等治疗。
确诊病例孙某某,目前生命指征:
T::37. 7℃
血压:112/77mmHg
P:92 次/分
R:19 次/分
SPO2:99%
精神状态较好。无呼吸困难,偶有干咳,无痰,略有咽痛,无其他不适。给予抗病毒,雾化吸入等治疗。
确诊患者吕某某,目前生命指征:
T:37.1℃
血压:129/74mmHg
P:84 次/分
R:19 次/分
SPO2:99%
精神状态较好。无呼吸困难,无咳嗽咳痰,食欲不佳,无其他不适。给予口服药物治疗。
凡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对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进行1次核酸检测,门诊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标准化防护和“一人一诊室”制度;住院者及陪护必须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入院,并严格落实“一患一陪护”制度;诊所(门诊部)禁止诊治发热或咳嗽等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目前,沈阳市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10家,日检测能力达17000人份。5月底前,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等地区将具备核酸及抗体检测能力; 6月底前,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均具备核酸和抗体检测能力;年底前,二级综合医院全部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或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检测协议。
(原题为《辽宁沈阳3例确诊病例症状减轻病情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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