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过量不仅伤身,而且还可能引发性命之忧,酒桌上劝人喝酒,致人死亡的也要承担责任。近日,广饶法院妥善处结了一起因聚会饮酒后不慎死亡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交警集中上路查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图为交警查获一酒驾嫌疑人(资料片)
原告徐某、朱某的独生子徐某某于2020年1月23日与被告马某等九被告聚餐饮酒后,于自行回家途中因酒精中毒休克死亡。二原告认为,各被告在明知徐某某酒后身体严重不适时,未予以协助就医而让其自行离开,存在严重过错。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分歧,二原告一纸诉状将九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逐一与九被告进行了电话沟通,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将原、被告双方约至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承办法官指出,二原告老年丧子,其情可悯,但徐某某系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应保证自身的安全,清醒理智的处理好自身事务,对该伤害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共饮人之间相互对人身安全负有合理性注意义务,各被告没有尽到相互提醒、劝告、通知、协助、照顾等义务,主观上疏于履行上述义务,存在客观上的过失,应当对徐某某的死亡后果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最终,经承办法官数次电话调解和三次面对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九被告一次性当庭向原告赔偿11万元,原告随即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法官提醒,一起聚餐本是愉快的社交活动,但需注意人身安全,尤其是聚餐饮酒后更要切实注意,同伴应对饮酒者履行提醒、劝告、照顾等义务,切忌劝酒,杜绝酒后驾车等危险行为。
饮酒需适量,劝酒也要适当。酒桌上劝人喝酒,出了事劝酒的人也要承担责任。记者了解到,因为饮酒过量致死,同桌劝酒者被判担责的真实案例,还真不少。 张某生前在东营从事农资生意,2016年12月底,他到被告马某村中催要农资款,在马某交付农资款过程中,张某同时联系了其他五位农户一起就餐饮酒,酒宴结束,张某结账。与六被告道别后,张某自己骑着摩托车不慎撞到公路边的树上,张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之后,张某妻子与儿子将六位一起与张某饮酒的农户起诉至法院。
后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醉酒可能对其意识及行为能力产生影响,应充分预见到喝酒过量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但仍过量饮酒驾驶摩托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张某应对自己的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负主要责任。但六被告没有有效劝阻张某饮酒,又在酒后放任其独自驾驶摩托车,没有履行在共同饮酒的先行为之下附随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未能将醉酒者安全送达或未尽合理的照顾义务,均可认定六被告有一定错过。
最终法院依法确定,张某过错行为较大,应对死亡后果的发生负90%的责任,六被告过错行为较轻,对张某死亡后果的发生负10%的责任,共计6万余元,每人承担1万多元,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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