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瑞医药回应子公司贿案:员工已离职,销售费用率居行业中游
对于近日媒体曝光的行贿风波,A股医药股“一哥”恒瑞医药(600276)5月12日发布澄清公告做出回应。
公告中,恒瑞医药表示:“浙江某医院医生受贿案件中部分证人是我公司的子公司员工。经核实,该事件是子公司员工个人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但也反映出公司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目前,相关人员已离职,子公司责任领导已被调离岗位。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目前不存在相关诉讼。”
恒瑞医药在公告中具体介绍了公司2019年销售费用的构成。
公告介绍,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率36.61%。根据同花顺数据,公司销售费用率在沪深股市医药制造业230多家公司(含原料药公司)中,位列第85,处于行业居中水平。
恒瑞医药2019年年报披露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公司产品的学术推广、创新药专业化平台建设等市场费用、差旅费以及股权激励费用等。在这其中,学术推广、创新药专业化平台建设等市场费用2019年支出共计75.264592亿元,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88.29%。
此前,浙江省丽水市中心医院原麻醉科主任雷李培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一案引发媒体关注。作为此案主要行贿方之一,恒瑞医药旗下子公司员工多次对雷李培行贿,总金额近277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6年至2019年期间,恒瑞医药旗下公司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新晨医药”)销售代表徐某、浙南区域经理孙某及浙赣大区经理纪某,分别送给雷李培20万元、20万元、0.8万元。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新晨医药销售的5款药品在丽水市中心医院麻醉科使用,新晨医药销售代表徐某和叶某送给雷李培回扣款236万元,雷李培收受后将部分回扣上交麻醉科,剩余部分归个人所有。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4年6月至2019年9月期间,雷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医药代表为表示感谢和搞好关系所送的财物共计44.5万元,并在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共计331.48万元归个人使用。行贿方包含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杭州果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恒瑞医药成立于1970年,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国内知名的抗肿瘤药、手术用药和造影剂的供应商。2019年,恒瑞医药实现营业收入232.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7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3.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05%。目前公司总市值超4000亿元。
新晨医药是恒瑞医药全资营销公司,成立于2004年,专门从事恒瑞医药生产的麻醉、镇痛、呼吸等药品的营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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