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莲湖区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拘禁大学生强迫搞传销 持枪恐吓持刀刺伤被害人莲湖区法院29日在莲湖区看守所进行公开宣判
4月29日,莲湖区法院在莲湖区看守所分别对杨某来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叶某新等17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38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案件涉及抢劫、诈骗、非法拘禁、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罪名。
拘禁抢骗求职大学生 涉案金额75万余元
主犯杨某来获刑20年
法院审理查明,“上海丝嘉娜”是近年以来盘踞在西安市东郊田家湾村、史家湾村等地的一个传销组织,长期诱骗、胁迫外地人员加入,从事传销活动,多次逃避公安机关清查打击,对社会治安和城市声誉造成恶劣影响。2014年年底,被告人杨某来在加入该传销组织一年多时间后升为经理,便从原组织分网独立,与其妻韩某燕、妹妹杨某美带领数名骨干成员发展壮大自己的组织,辗转于田家湾村、北里王村、广大门村、新房村、周家坡村一带。2017年年底,杨某来等人将其组织更名为“香港柏莱曼”,至2018年8月被查获前,已成为一个领导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有严密管理制度、八个窝点、九十余人的犯罪集团。
该组织冒用湖北、江苏等地知名建筑类企业的名义在智联招聘网、中华英才网、前程无忧网等人力资源网站及QQ、微信群中大量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大学毕业生为主体的各地受害人到西安后,进入传销窝点。此后,传销组织以戳瞎眼睛、剁手、断脚、杀害等方式恐吓被害人,以扇耳光、泼水、殴打等暴力行为逼迫被害人留下,要求以2900元一套的价格购买虚构的“丝嘉娜”“柏莱曼”化妆品。得逞后继续非法控制被害人,再以行业合法、国家明打击暗扶持、小投资大回报、增加身价获得成功、外出旅游等为由对被害人洗脑,诱骗其继续交款和发展下线,寻找新的犯罪对象骗取钱财。从一个传销组织逐渐衍化升级为以暴力劫财为主、骗取财物为附,盘踞一方,为非作恶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莲湖区法院审理后查明杨某来等人的组织共实施抢劫28起、诈骗6起,涉案总金额达75万余元,非法拘禁2起,一审以犯抢劫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来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又6个月至16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非法持有枪支 常因琐事伤人
主犯叶某新获刑7年半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叶某新因故意伤害罪服刑7年刑满释放后,以其坐过牢为资本,并以其好勇斗狠的名号,纠集了被告人李某、付某亮、雷某江、张某涛等人,形成了以叶某新为纠集者,李某、付某亮、雷某江、张某涛为相对固定的违法犯罪团伙。
叶某新私藏一把双管猎枪,并经常随车携带,其与同伙常因普通擦碰或口角便持刀持枪殴打、恐吓甚至刺伤被害人。团伙成员为索要赌债非法拘禁被害人。团伙成员还多次持械寻衅滋事。在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期间,团伙内部人员互相窝藏包庇对抗抓捕。叶某新在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期间曾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被交警拦停检查,却强行驾车逃离,致交警被挂倒在地受伤。此外叶某新及其团伙成员还有吸食冰毒并容留他人吸毒、开设赌场、违法饲养藏獒等数十只大型恶性犬只等违法行为。
庭审中,叶某新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序,一审以犯妨害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判处叶某新有期徒刑7年又6个月,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又6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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