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布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其中,有榆林市府谷县政协党组原书记、原主席白雪梅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工作消极应付等问题。
2017年至2019年,白雪梅负责联系黄甫镇脱贫攻坚工作,包抓该镇黄糜咀村3户贫困户。在联系包抓期间,白雪梅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对包抓责任落实不深不细,未深入乡镇调查研究,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也未召开会议研究包抓工作,只对贫困户进行简单慰问,包抓工作应付了事,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白雪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白雪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白雪梅(资料图)
今年1月1日,陕西省榆林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规收送礼金典型问题。
通报显示,2008年至2019年,白雪梅在任府谷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府谷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期间,借春节、中秋等节日之机,收受多名下属和私营企业业主所送礼金、礼品、消费卡,其中人民币44.45万元,以及飞天茅台酒19箱、十五年茅台酒11瓶、价值9.46万元消费卡32张、金条120克、价值7.05万元手表1块、价值6.53万元瓷砖若干。白雪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
4月22日,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白雪梅(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雪梅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白雪梅在担任府谷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府谷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之便,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6月,榆林市府谷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白雪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3月,白雪梅被“双开”。
经查,白雪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肆意触犯纪律底线,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工作态度蛮横,拜金主义思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公然抵制市委干部考察工作,严重破坏了府谷县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表现突出,顶风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收受可能影响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超标准配备多占办公用房;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未经批准私自出入国(边)境,利用职权在人员录用、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放贷获取高额收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单位公款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白雪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不知止、不敬畏,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榆林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白雪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白雪梅简历
白雪梅,女,汉族,1963年生,陕西府谷人,研究生学历。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西省府谷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1980年12月至1983年05月在府谷县石油公司工作;
1983年05月至1990年08月先后在乡镇妇联(妇干)、县妇联从事妇女工作,期间于1985年9月至1986年1月在陕西省妇女干部管理学院脱产学习,1987年9月至1989年7月在陕西省委党校脱产学习;
1990年08月至1993年11月在府谷县高石崖乡工作,先后任副乡长、副书记;
1993年11月至1995年05月在府谷县外贸局工作,任副局长、总支委员;
1995年05月至2002年12月在府谷县农机局工作,先后任副局长、总支书记,期间于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2002年12月至2011年09月任府谷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年09月任府谷县政协党组书记;
2011年12月当选府谷县政协主席。
2019年6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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